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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化验室危化品的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必须实行专人、专锁,严格保管和使用。
2.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公司、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实际使用量进行领取。领取量不得超过实际使用量的两倍(以月为单位)。
4.在使用中,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严禁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d、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清洗、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配置必须由专人进行,在规定的操作地点进行操作。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库房下发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使用人员必须如实、及时登记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时间、名称、使用量及库存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化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带出化验室进行私用。
本文来源于:华诺煤炭化验设备有限公司(www.huanuodianzi.com)